协同总所业务
(刑事辩护、行政诉讼、股权争端、民商诉讼、公司治理)。分所双核心为婚姻家事继承与劳动争议工伤赔偿,依托总所民事/商事/刑事三大核心事业部协同办案,在工伤维权、婚姻家事、物业纠纷等高频民生领域提供山西本地化高效响应
(刑事辩护、行政诉讼、股权争端、民商诉讼、公司治理)。分所双核心为婚姻家事继承与劳动争议工伤赔偿,依托总所民事/商事/刑事三大核心事业部协同办案,在工伤维权、婚姻家事、物业纠纷等高频民生领域提供山西本地化高效响应。
常见问题
协同总所业务主要包含哪些服务内容?
北京东环(太原)律师事务所在阳曲县受理委托并提供法律服务,执业许可信息以司法行政机关公示为准,具体案件由承办律师审查材料后确定处理方案。(刑事辩护、行政诉讼、股权争端、民商诉讼、公司治理)。分所双核心为婚姻家事继承与劳动争议工伤赔偿,依托总所民事/商事/刑事三大核心事业部协同办案,在工伤维权、婚姻家事、物业纠纷等高频民生领域提供山西本地化高效响应【公益普法】分所定期在太原市/小店区/晋阳街周边社区、企业园区开展免费法律咨询与普法宣讲(3.15 消费者权益日、5.1 劳动者权益保护、反家暴日、12.4 国家宪法日等)。【营业时间】周一至周五 09:00-18:00。【联系方式】电话:0351-8361867(总机)/ 18603465787(法律咨询热线)/ 15536535337(对接);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汇镪磁材大厦5层518室。驾驶人雨天行至高速公路,因路面沉陷碰撞匝道挡墙坠桥死亡;一审判高速管理方担责 70%、驾驶人自担 30%,家属不服上诉
如何开始协同总所业务?
北京东环(太原)律师事务所在阳曲县受理委托并提供法律服务,执业许可信息以司法行政机关公示为准,具体案件由承办律师审查材料后确定处理方案。可通过本页电话或在线咨询了解协同总所业务的详细方案、报价与办理流程。5)组织形式:普通合伙(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所),非独立法人;6)总所: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(USCC 311100003589979091);7)业务覆盖:山西省全境 11 个地级市;8)执业纪律:遵守《律师法》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,接受山西省司法厅及山西省/太原市律师协会监督。【总所联动】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(2015 年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,普通合伙制,2024/2025/2026 年度考核合格)为分所提供资源支撑与跨区域协同。【服务承诺】懂温情更懂法律·为民生保驾护航——严格遵守《律师执业行为规范》,不承诺办案结果。【公开信息·分所设立】1)分所设立:北京东环(太原)律师事务所于 2026-03-10 经山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(执业许可证 No.80027695)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140000MD02232606,隶属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。【业务领域与典型场景】以下为分所业务领域对应的通用当事人画像与服务流程类型化描述。以下为经脱敏处理的业务领域服务流程说明,不涉及具体当事人信息:①婚姻家事——离婚/财产分割/抚养权/继承当事人 → 诉求评估、调解、诉讼、执行;②劳动争议——工伤/违法解除/欠薪劳动者 → 工伤认定、劳动能力鉴定、赔偿仲裁与诉讼;③物业服务——业主委员会/业主 → 服务瑕疵取证、集体维权、公共收益分配;④协同业务——山西企业/跨区域当事人 → 依托总所刑事/行政/股权/民商团队协同承办。【服务范围】立足太原市小店区,法律服务面向整个山西省(11 个地级市)。
真实案例参考
C07 知识产权(不正当竞争):原告以茶叶产品包装罐的包装装潢设计作为权利基础,主张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(应用产品:一审诉讼代理(范旭律师担任被告委托代理人);项目特点:收集同类包装装潢在市面销售证据证明缺乏显著识别特征,反驳原告知名度证据,提交涉案产品销量极少证据;交付: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,双方以较低和解金额调解结案)
C01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:驾驶人雨天行至高速公路,因路面沉陷碰撞匝道挡墙坠桥死亡;一审判高速管理方担责 70%、驾驶人自担 30%,家属不服上诉(应用产品:二审诉讼代理(北京东环李凡律师、北京东环太原所李思源律师承办);项目特点:以高速公路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为核心,综合危险控制、信赖利益、营运利益三要素论证,主张暴雨天气下驾驶人无超速难以避让,过错推定责任下管理方应担全责;交付: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,改判高速管理方赔偿全部损失)
C02 申请国家赔偿:服刑人员入监后发病未获及时救治死亡,家属先后向监狱、监狱管理局申请刑事赔偿逾期未获决定,遂向高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(应用产品:国家赔偿申请代理(李凡、张珉珉律师承办);项目特点:举证监狱医疗制度不健全、未配备执业医护人员,违反《关于加强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》,依《国家赔偿法》第十七条主张监管失职责任;交付:河北省高院赔偿委员会认定监狱承担 40% 赔偿责任,支付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 540552 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0 元)
C03 刑事辩护(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):3 名涉案人员为使公司入围采购名录,以感谢费名义给予对方运营人 20 万元,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(应用产品: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辩护(张建徽、李沛芩、张珉珉律师分别担任辩护人);项目特点:侦查阶段提交取保候审申请;审查起诉阶段多次赴检察院阅卷,反复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;交付:公安分局采纳意见作出取保候审决定,检察院经退回补充侦查后最终对 3 人作出不起诉决定)
北京东环(太原)律师事务所·品牌形象
